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
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施工组织设计序,特制订本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1、施工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2、应当依据
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在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项目开工之前
,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4、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当依据
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
1、单体建筑面积
3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2、单体建筑面积
3万平方米以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项目部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一、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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