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应急措施
1、项目部调度室应当随时
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3、施工船舶在航行、锚泊或作业时,除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的信号外,根据不同的施工情况
,显示不同的信号。
4、在各施工作业点,夜间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显示警戒灯标或采用灯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桩墩。在显示灯光照明时应当注意
避免光直射水面,影响船舶人员的瞭望。
5、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交通船应当立即停止运转
,并到指定处锚泊。
6、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1)快速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尽量减少人员及财产的损失。
(2)收集施工船舶和航行船舶的详细数据,组织人员协助参与海事调查。
(3)如果碰撞船舶沉没,则要报请相关部门
打捞沉船,避免影响其他施工船舶安全和妨碍大桥施工。
7、对施工船舶、供油船舶在施工作业及运输过程当中
,发生漏油污染水域事故,应当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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