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
事故的处理工作
,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2.1爆炸事故是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2。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
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