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协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安全有序生产
,搞好文明施工,防止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按期优质顺利地完成二
00七年各项施工任务。
根据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经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与承包单位(以下称乙方)双方领导同意,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凡进驻施工现场分包单位,各种手续必须齐全,乙方人员要逐个
登记造册。办理《临时居住证》、《用工证》及其他有关手续,坚决禁止
使用非本是人员,童工,女工及残疾人员,负责发生问题,将参考
有关规定和双方签订的有关合同,由负责方负责,乙方人员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在三天之内报告甲方负责包工队管理的专职专岗人员
,即使补办手续,而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应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组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严格考试,未经教育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准上岗,电工
,电气焊共,架子工,信号工,机械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盖章单位公章,叫甲方留底存档
(需为XX市
),凡未持证上岗,未经过培训
考核上岗作业
的人员,违规违章指挥
,违规违章作业
,发生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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