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重点单位、基层政府组织自觉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初起火灾扑救的有力措施,是集防火、灭火、消防宣传和处置突发状况
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组织机构,实行
24小时全天候执勤,专职专用,专门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在重点单位和基层政府组织建设
“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
”的微型消防站,切实提升社会面和重点单位内部的火灾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火灾隐患的全面消除和初起火灾的有效处置。
一、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
1.人员配备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
6人,岗位设置为站长、副站长、消防员
、控制室值班员等,配有消防车辆的应设驾驶员岗位。
2.站房器材
:第一个是
站房设置。微型消防站应当设置
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同时,在站房外挂牌办公,标牌为
“XXXXXX
微型消防站
”(尺寸自定)。第二个是
装备器材配备。制作器材放置架(尺寸自定);灭火器材配备为
6-10
具灭火器,
2支水枪,
5-10
盘消防水带,
1把消火栓扳手,
2-4个逃生面罩(保护覆盖面较大的站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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