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乙方:为了进一步加强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据《自治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备
同等的效力。
二、双方应当认真
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
”的文明施工原则,建立由业主方项目经理牵头,总包、分包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共创文明工地。
三、甲方应经常听取地方政府、业主方意见,严格按照
自治区、市县有关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办法,加强对劳务乙方日常文明施工情况
的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严格奖惩制度;乙方应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教育和督促所有员工
牢记“方便人民生活,有利生产发展,维护市容整洁和环境卫生
”的宗旨,遵纪守法,文明施工。
四、分包范围以内
的文明施工由分包方项目经理负责,主动接受地方政府、业主方及甲方的监督,自觉实施整改措施。并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甲方的要求,合理使用场地。施工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施工通道、水电煤管线严格按照操作章程
设置,场地内设置明显的消
防、安全等标志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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