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1.目的保证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业户和物业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的消防检查管理。
3.内容3.1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物业公司应视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消防监控中心或在中控室设置消防监控职能,并建立三级防火机构,明确各防火责任人职责。
3.1.1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第一级消防责任人(由消防局任命),负责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总经理负责成立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委员会成员人选,并明确其职责。物业部作为公司常设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具体承担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并负责有关消防法的贯彻,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3.1.2
公司副总经理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物业公司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对日常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1.3
物业部负责人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3.2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3.2.1
一级检查由物业部指导、监督各部(或岗位)组织实施。
3.2.1.1
每位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1次
检查,处理本身能够解决的不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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