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
生产单位许可
审查工作细则
(试行)
为保证特种设备单位许可工作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通过细化特种设备行政审批各个环节,明确各级审批人员的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提出审查注意事项,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自由审批过程中的只有裁量权,明确监督措施,监督各个环节和各岗位的审查职权和责任
.项目信息
审查过程
及要求单位审查流程
与时限要求
1.受理。总局在收到申请
材料后,许可受理
初审人员应当对申请
材料是否齐全
、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审查
.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
的,填写《特种设备许可受理审批表》后,转交
许可受理审核人员;对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
条件的,发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补齐补正告知书》,告知申请单位
补充或修改申请材料后再报。
许可受理
初审人员对申请材料填写的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负责。
受理审核人员收到受理
初审人员初审,符合受理条件
的,应作出受理的决定,
填写《特种设备许可受理审批表》,
由受理初审人员向单位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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