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安全消防制度
1.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特制订本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2.油漆涂料、油漆辅料中的有机溶剂等多系易燃液休,其蒸汽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有些组分是有毒品,因而经营或仓储场所均系易燃易爆危险区。进入本区,严禁烟火,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均应禁止抽烟。油漆物品应远离明火。未经采取防火措施,不得动火检测、修理
设备或设施。
3.在经营仓库场所按照相关规定
配置的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消防用水等消防器材,应当由
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允许私自
移作他用或损坏,一经查出,从严处理。
4.油漆店全体员工均应懂得防火知识,并根据油漆品种的不同合理使用消防器材。
二氧化碳灭火器
:适用于室内油漆、电器及贵重仪器灭火器,不用于扑救着火的钾、钠、镁、铝等。
干粉灭火器:适用于对油漆,有机溶剂和电器设备灭火。
泡沫灭火揣:除电器着火外,均可使用。但油类、有机溶剂、金属钾、钠等着火,绝不能用水扑灭,电气设备着火不能用泡沫灭火器。
5.经营或仓库场所,设备检测、修理
时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
移出。保持检测、修理
动火场所的通风良好,并进行动火分析
(如油器设备动
火需清洗并经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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