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炼钢部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1、新入炼钢部人员是指新招进炼钢部并确立了劳动关系的合同工、技校生、大中专生,外单位调入的干部、工人、新分配来炼钢部的转业、复员军人以及来炼钢部实习人员等。
2、三级安全教育是指炼钢部级安全教育、作业区安全教育、班组(岗位)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其中炼钢部级安全教育为
16学时(两天),作业区级安全教育为
12学时(一天半),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为
12学时(一天半),共计
为五天时间(含考试时间在内)。
3、凡属新入炼钢部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逐级(炼钢部、作业区、班组或岗位)考试合格之后
方能上岗。
4、三级安全教育责任划分:
⑴炼钢部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副部长主管,生产安全室具体负责,各作业区、管理科室及驻点人力资源管理员配合;
⑵作业区安全教育由本作业区负责人组织实施;
⑶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5、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⑴炼钢部级安全教育:
①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②本炼钢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等;
③本炼钢部发展史及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和主要概况;设备以及存在或潜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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