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组成、职责及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
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其管理组织组成及具体职责如下
:一、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
程江鹏(院长)
副主任委员:
刘乃林(副院长)
刘洁莹(院感科主任)
组员:徐卫中(医务科长)
刘炳娣(护理部主任)
邱涛(后勤主任)
陈华忠(检
验科主任)
李林军(药剂科主任)
罗兴(麻醉科主任)
张青春(住院部主任)
何秀銮(妇产科主任)
刘子仁(放射科主任)
赖小英(供应室护士长)
廖秀娜(手术室护士长)
顾芳(门急诊护士长)
曾晓花(妇产科护士长)
注:以上人员名单最后一次调整于2022-05-12
二、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及会议制度
1、根据国家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院医疗废物处理的规章管理制度
和管理办法,对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
2、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分类、收集、暂存制度和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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