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岛、围堰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人工筑岛,应搭设双向运输便道或便桥;
2.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或水流,应当立即
撤出作业人员;
3.采用挡土板或板桩围堰,应视土质、涌水、挖深情况,逐段支撑。并应当随时
检查挡板、板桩等挡土设施的稳定牢固情况
;当基坑较深时,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
施工中,遇有流砂、涌砂或支撑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
停止挖掘,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在切实采取安全加固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4.采用吸泥船吹砂筑岛,要对船体吃水深度、停泊位置、管路射程及连接方法等,进行严格检查和试验。并要特别注意:
1)作业区内严禁船舶和无关人员进入,承载吸泥管道的浮筒上不得行人;
2)通航河流,施工之前
应与航监和相关部门
联系好,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通航及施工的安全;
3)作业人员应穿着救生衣,并备有救生船。
5.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
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时,应当及时
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当立即
撤出。施工中交接班时,应将处理情况和注意事项交接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