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建筑企业员工
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教育、培训的对象和时间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30学时,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能少于
40学时,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学时。2.项目部使用的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证书,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学时。3.项目部新进场的工人,依据
区安监总站桂建安
9-90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教育登记表要求必须接受公司
、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能少于
50个学时,经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1.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其他管理人员,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
2.特殊工种的工人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规范、规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和事故案例。
3.新进场的民工培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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