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技术交底
1、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是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手段。未设好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防护员必须具备
安全生产知识,熟悉防护法,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考试合格的员工,要求身体健康、视力和听力良好,说话吐词清楚,能作正确记录的人员担任。
3、防护员在作业中要集中思想,认真瞭望,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工地作业和列车运转
情况。4、旅客列车或快速旅客列车通过的曲线地段设置防护时,若瞭望距离不足
800米或1200
米,必须增设中间防护员。
5、在不需要以停车信号或移动减速信号防护的区间线路上作业,应在施工地点两端
500~1000
米处列车运转
方向左侧的路肩上设置作业标。
6、防护距离有关具体要求:
根据《技规》要求,各种列车运转
速度下的防护制动距离为:
运转速度不超过
90km/h
的货物列车为
800m;
运转速度90km/h
~120km/h
的快运货物列车为
1100m;
运转速度不超过
120km/h
的旅客列车为
800m;
运转速度120km/h
~140km/h
的旅客列车为
1100m;
运转速度140km/h
~160km/h
的旅客列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