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
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病患
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
61号令的有关规定
,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我院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各科室的工作特性和实际情况,建立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三、科室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习
及培训。
四、科室所有的人
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本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
,做好保洁,使本
科室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量、操作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过批准
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当及时
放回原位,并报告总务部。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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