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煤矿管理层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评估细则
项目评本职容
评分标准
扣分数一、组织机构10分1、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复训
未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过期未审验的每人扣2分;
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定期培训或复训的,每人每次扣0.5分
2、必须至少配置1名采煤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未配置专职技术人员或技术不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扣2分
3、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每少一名安检员、瓦检员、监控员的扣1分
二、设施、设备10分4、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完善煤矿会议室、调度室、资料室、澡堂、食堂、厕所、宿舍
未建立会议室、调度室、资料室、澡堂、食堂、厕所、宿舍或建设标准不符合要求的每室扣1分
5、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完善可靠
①井下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扣5分;②井下排水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扣2分;③通风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每处扣1分;④盲巷进行回采、回采工作面无两个以上安全出口的扣2分;
⑤斜井无“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失灵,未用的,每扣0.5分
6、井下电气设施完好无失爆
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的每台、件扣0.5分
三、安全管理20分7、按照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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