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及环境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划分情况
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总公司、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规定,结合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单位实行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各自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生产过程当中
环境及职业健康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单位所属各部门主负责人(含个别项目临时指定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单位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负责,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第五条单位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项规定
所列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外,还应当遵守
国家、总公司,集团公司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责任制由单位安全生产经理部监督执行。
第二章组织网络
第七条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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