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运输作业安全操作章程
矿区运输的主要工具是汽车类的运输机械,与叉车相比,汽车(货车)具备
速度快、运输量大的特点,但也正是由于其速度快,加之厂区内大都弯道多(不易及时发现来往的车辆)、声音嘈杂(汽车鸣笛声被淹没),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所以驾驶人员在工作时一定要谨慎、小心,严格遵守厂区内的安全要求,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进行矿区的汽车及火车运输作业时,应当注意
以下几点。
1、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实习人员驾驶机动车,操作信号或重要机械、设备以及办理行车作业,必须在正式值乘、值班人员在场监护下进行。
2、严禁建筑物、设备及花木侵人铁路线的道路的
安全界限,并不得妨碍视线。
3、横穿道路及在其附近进行施工(或检测、修理
),应当事先
通知运输部门,并认真做好
防护设施,所用的器具和材料,不得妨碍行车安全。
四、路线的尽头线末端应当设置
车挡和车挡表示器。露天设土堆车挡,车间内设金属车挡,车挡后的安全距离,露天不小于
15m,车间内不小于
6m。5、采场、料场以及建筑物的进出口,均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6、禁止搭乘矿车。
7、汽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
km,进出厂门、车间、库房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