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井信号工安全操作章程
一、交接班制度
1、罐笼等提升容器在运转
中,一律不得进行
交接班,须待罐笼到位停稳,并打定信号后才准交接。
2、信号工应现场交接清楚下述内容
:①主备用信号及专用联络电话等通讯信号的完好情况
;②其他有关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
;③上班有关运转
情况;④当班有关注意事项。
3、发现下述情况
,交接班双方均不允许私自
交接,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后方准交接:
①接班人有不正常精神状态;
②交班人交代不清当班情况。
4、交接班双方均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5、信号工接班后,应首先与提升机司机及其他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提升操作。
二、信号发送
1、信号工在上岗期间,应当主动
与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送信号指令后,信号工有责任监视乘人和装罐等情况,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2、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应不离信号工房,并密切监视提升容器、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转
情况,如果发现运转
与发送信号不符等异常现象,应当立即
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安全事故隐患
情况,还应随即上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