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第一条: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在作业时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1)作业前,热料提升斗、搅拌器及各种称斗内不得有存料;
(2)配有湿式除尘系统的拌合设备其除尘系统的水泵应完好,并保证喷水稳定且不中断;
(3)卸料斗处于地下底坑时,应防止坑内积水淹没电器元件;
(4)拌合机启动、停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程序进行,点火失效时,应当及时
关闭喷燃器油门,待充分通风后再行点火,需要调整点火时,必须先切断高压电源;
(5)液化点火时,必须要有
减压阀及压力表;燃烧器点燃后,必须关闭总阀门;
(6)连续式拌合设备的燃烧器熄灭时应当立即
停止喷洒沥青;当烘干拌合筒着火时,应当立即
关闭燃烧器鼓风机及排风机,停止供给沥青,再用含水量高的细骨料投入烘干拌合筒,并在外部卸料口用干粉或泡沫灭火;
(7)关机后应清除皮带上、各供料斗及除尘装置内外的残余积物,并清洗沥青管道。
第三条: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
上的所有安全防护罩应当正确
安装、保持完好。
第四条:操作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戴工作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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