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请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严格劳动纪律,根据国家《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第三条作息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的实行区间为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其作息时间如下:
上午: 8:30——12:00
下午:13:00--17:30
冬季作息时间的实行区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其作息时间如下: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第四条公司采用
指纹考勤机考勤,各部门指定考勤员负责部门
员工的考勤;行政事务部
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
,对各部门提供的《员工
考勤表》(附表一)
按周进行统计
和核实。第五条因公外出不能指纹考勤的
,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并告知考勤员
。第六条迟到或早退:上下班超过15
分钟按迟到(早退)处理;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
早退累计3次以内
的提出口头批评
;累计超过3次(
含3次),每次扣50元。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
旷工处理:(1)未完成请假手续
办理的;(2)假期期满后,
不按时到岗的;
(3)无故不参加各类学习、会议、活
动的.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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