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瓶的使用、运输和储存的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乙炔瓶虽然比乙炔发生器安全多了,但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当中
,由于受震动、填料下沉、直接受热,以及使用不当、操作失误等,也会发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气瓶时,各个方面
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进行1次
技术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不得使用。
(1)使用时的安全技术要求
1)禁止敲击、碰撞。
2)要正放,不得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着火爆炸(丙酮蒸汽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
(2.9%~13%)
气瓶立放
15~20min
后,才能开启气瓶阀使用,拧开瓶阀时,一般情况只拧
3/4转,最多不要超过
1.5转。3)不得靠
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
10m(高空作业时,是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4)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
40撮氏度以下的温水解冻。
5)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6)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7)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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