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井提升系统检测、修理
工安全操作章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从事立井井筒中装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的工种。立井使用的提升钢丝绳、平衡、井筒尾绳、防撞绳、罐笼防坠器动绳、缓冲绳,井架、天轮、摇台、阻车器、尾绳装置等检查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之后
,方能进行井筒维修作业。
第3条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机械维修、高空作业、起重等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4条熟知所维修的各种井筒装备设施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与安装、检测、修理
、质量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了解井筒淋水、井壁情况
的变化情况。
第5条熟知井筒作业的各种联络信号。
第6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钢丝绳的有关规定,了解并掌握所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能独立工作。
第7条无妨碍本职工作
的病症。
三、安全章程规定
第8条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遵守有关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第9条钢丝绳检查工应当保持
相对稳定,分工明确
,对主要提升和运输设备的钢丝绳应当由
专人负责检查。
第10条
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总断面积之比,达不到下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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