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车辆伤害措施
1.驾驶员应当严格
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每天出车之前
应对车辆进行
“三检”(出车之前
、行车途中、回场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方面的全面检查,并作详细记录,杜绝病车上路。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确保行车安全。
2.工作场所或办公区域内道路上应在显眼、清晰的位置按照相关规定
设置限速交通标志、警示牌
、或者安全防护设施。应在员工
上下班时间、就餐时间人流密集的出入口和路段,干道与员工
人数较多的生产车间、办公楼衔接处标划出人行横道线(斑马线),必要时设置减速栏,实行强制性减速。
3.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没有限速标志的厂站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
15公里。4.避免疲劳驾驶,长途驾驶(大车
350公里,小车
500公里)时,驾驶时间达
4小时驾驶人员必须休息一次。
5.机动车行驶至有人看守路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
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
处或转弯、调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
等危险货物时,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之后
通过。6.机动车行驶至积水路段、无人看守路口或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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