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GF-2003—021
3)监制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议书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元.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7
年7月01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7
年7月20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20天。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合格.五、组成分包合同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分包人的报价书;
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