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炼熔化沥青火灾事故的预防
沥青,俗称
“柏油”,其主要成分是碳氢化合物。它是石油家族中的一员,但性质
“温和”,不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它是原油在提炼了汽油、煤油和柴油等油品之后,剩下的
“残渣”。沥青具备
良好的防水、防腐和粘结性,除常用于铺路面外,还用来作自来水管及天然气管线的绝缘层;在钢铁工业中,建造炼钢炉墙时要使用它;在炸药生产的成品包装中,作为防潮处理也需要它;建筑房屋的防水材料等都离不开它。这些不同的需要,都要求按照不同的有关规定
对沥青进行熬炼熔化。
沥青在常温下为固态,其闪点
200—300℃
,自燃点
270—300℃
,使用时先要用明火加热使
之熔化,有时还要用汽油、煤油或轻质柴油稀释成冷底子油或配制成沥青制品(沥青漆、冷沥青胶等)。在做防水材料时,熬炼熔化往往在建筑工地上进行,炉子多半为临时搭砌,且旁边常堆放许多木材等可燃物,再加上沥青加温过高,就会使之沸腾,当溢出锅外遇明火或可燃物时即发生燃烧。
为了预防熬炼熔化沥青时发生火灾事故,在沥青熬炼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熬炼沥青时必须严格遵守
安全操作章程
。熬炼地点应选择较平坦处,与易燃可燃液体贮罐间距不得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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