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usseau 发表于 2012-10-9 10:22 
你把参与分配和创造价值混淆在一起了。
资本家或者地主作为劳动物化的实际持有和代表的确参与分配。但事 ...
你把参与分配和创造价值混淆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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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家和地主参加了分配,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他们创造了交换价值。
道理很简单,因为商品的价格之内,就是有了他们分配的痕迹,就包含了他们索取的利息和地租,你不承认也没用。
恰恰是你把创造价值看作了一件光荣、正当、合理的行为,一旦看到不合理的方式创造了价值你就义愤填膺,拒不承认,殊不知
创造价值只是
参与分配的一个必然结果罢了,哪有好坏善恶之分呢?
你要义愤填膺可以,但你愤怒的对象应该是资本家和地主参与分配这件事,你可以设法改变这件事,但你不得不承认人家确实参加了分配,作为结果,人家也确实创造了价值—参与了价格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