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2)》(学习笔记)-25
如果被购买方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无论被购买方在其个别报表中是采用净额法直接抵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还是采用总额法单独确认递延收益,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都应按照该项资产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对于被购买方采用总额法核算的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如果其不存在需要返还政府补助款项的现时义务,则购买方不应将该递延收益单独识别为一项可辨认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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