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床安全作业制度
一、设备要求
1、机床上应设局部照明,机床上的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照明变压器应有接地(零)保护。
2、摩擦离合器应能控制主轴的转动并起过载保护作用。
3、脱落蜗杆机构应起走刀过载保护作用。
4、在设置行程档块时,脱落蜗杆机构应能在行程档块的作用下起程控制作用。
5、溜板箱内如设置非脱落蜗杆式过载行程控制机构,如齿形离合器安全机构、摩擦离合器安全机构等,亦应起过载保护及行程控制作用。
6、溜板箱内设置的互锁机构应能防止丝杆、光杆同时传动。
7、机床必须设置保护接地(零)线。
8、三角胶带防护罩、挂轮箱罩、主轴尾端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固定可靠。
9、应当设置
木质脚踏板。
10、制动装置应在离合器脱开时起制动作用。
二、操作要求
1、机床开动前要观察周围动态,机床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铁屑飞溅。
2、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3、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和刀具、以及擦拭机床时都要停车进行。
4、装卸工件要牢固,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
5、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针、跟刀架。车头前面伸出部分不得超过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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