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起“三不伤害
”的责任“三不伤害
”是我国为减少人为事故而采取的在作业中作业人员的一个互相监督原则,具体为: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笔者人为,
“三不伤害
”虽然说
指的是原则,我们更应把它看作是责任,只要人人负起这个责任,将有效降低人为安全事故的发生。
负起“不伤害自己
”的责任。
提起“不伤害自己
”,有人会认为,不伤害自己不是问题,自己又不是傻子,每个人都知道保护自己。其实不然,现实中明知故犯的毛病在很多人身上都有体现。比方,明知安全意识很重要,却说一套,做一套
;明知安全培训很重要,却不认真做,不用心搞
;明知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却屡禁不止
……这些现象都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都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面对安全工作,我们必须克服认知上的盲点,坚决杜绝侥幸、自大、逞能、想当然心理,莫以患小而为之。工作中切实做到:第一个是
加强自身安全学习,不断提高自我安全意识
;第二个是
工作时思想集中,精神专注,人
在岗位上心要进入工作状态
;三是积极主动参加
安全教育训练,提高识别和处理危险的能力
;四是遵守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遏制习惯性违章
;五是虚心接受他人对自己不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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