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槽和基坑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在开挖沟槽、基坑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2、施工之前
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3、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
4、作业过程当中
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
2M范围以内
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
1M范围以内
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5、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M
,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进行上报
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6、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7、挖土过程当中
遇有大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辩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当立即
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8、槽、坑、沟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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