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区作业安全规程
第一条认真严格执行
《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确认管线、储罐、机泵、配电、通讯、仪表等各储运设备及消防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第三条上罐前,触摸消静电扶手,放掉身体静电。上罐时,使用防爆电筒。一次上罐人数应控制在
2-5人。雷雨天及五级以上风天严禁上罐。浮梯上人数要控制在
3人以内。检尺、取样、测温等罐顶操作时,应站在上风口。
第四条掀、盖量油孔盖要轻,避免碰撞产生火花;提拉油尺、取样器、测温盒等测量仪器不可过快过猛。取样瓶不许带有金属网或金属标牌。
第五条油罐进出油时要密切监视油罐液位变化,严格防范
冒罐、抽瘪。运转
油罐要定时上罐检查。每次进出油开始时,要到罐顶上观察
15-20
分钟。浮顶罐查看浮顶有
无卡阻、歪斜、冒油现象,查看浮梯有无脱轨、卡阻现象。要注意检查固定顶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和阻火器的工作状态。
第六条油罐上的量油孔、透光孔应盖好。
第七条油罐脱水时,必须要有
专人监护,防止油品脱出。
第八条罐顶应当保持
无积水、积雪和油污。保持罐排水系统畅通。
第九条管线泄压阀每年检验一次。
第十条进行相关管线阀门操作时,要避免死油段胀管或凝管。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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