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经管文库(原现金交易版)
87 0
2025-09-06
帮助你快速记忆:中级经济法数字大汇总
一、  日期
   1、2 日:
   (1)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 5%以后,再每增减量 5%时,应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公告后 2 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3)招股说明书应当在股票承销期开始前 2 个至 5 个工作日期间公布。
   2、3 日:
   (1)票据持有人收到拒付证明,行使追索及再追索的期限为 3 日;
   (2)承兑人作出承兑或不承兑的期限为 3 日;
   (3)投资者持有一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报告,属上市公司的,同时向证交所报告。
   (4)投资基金上市公告应在上市首日前 3 个工作日内公告。
   (5)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双方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
   在 3 日 ...
附件列表

中级经济法数字大汇总.pdf

大小:669.37 KB

只需: RMB 6 元  马上下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