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
为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经项目部讨论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本工地管理制度条例,希望各施工班组认真落实
。一、文明施工、安全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
100元/次,进入施工现场未按正确配戴安全帽的罚款
50元。2、赤脚、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以及不遵守安全规定施工作业的罚款
200元/次。3、故意损坏各种标识牌或涂改安全标语的罚款
200元/次.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乱抛材料工具而未造成伤害的罚款
200元,造成伤害由所在的班组负全责。
5、非专业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操作各种机电设备的罚款
500元/次。6、未经允许拆除各种安全设施的罚款
500元/次。7、住宿区域或施工区域私拉乱接电源的罚款
500元/次。8、木工分期段施工结束申请隐蔽验收前,作业面清理工作未彻底完成的罚款
1000
元/次。9、在外架上放置各种用具和材料的罚款
500元/处.10、故意损害建筑成品或半成品的罚款
500元/件。11、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罚款
500元/次,并责令离开施工现场。
12、酗酒、煽动工人扰乱项目部正常工作及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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