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协议
甲方:乙方:为促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顺利实施,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无公害处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施工现场生活污水交乙方负责清(乙方需自行寻找污水处理地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予指定。)乙方对因污水处理带来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
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所使用的车辆为农用三轮车(容量为1立方)。甲方需清理污水池大小各为(餐厅60立方、化粪池36立方、监理30立方、新宿舍18立方、旧宿舍18立方)。
依据双方协商,甲方付给乙方的清运费用以
运输次数计算,费用为60元/车次;此价格一经签署确定无论市场价格的起伏都不影响甲、乙双方的协议价格。
乙方向甲方的费用结算方式以甲方统计的运输次数为准,乙方根据甲方已确定的运输次数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现金结算.
乙方需向甲方告知准确及时的联系方式,在接到甲方清运通知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清运,同时注意在清运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章和制度,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制度所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清运过程中的人员及车辆由乙方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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