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云端之暗涌在2005-4-6 20:53:39的发言: 楼上的将“价值”与“使用价值”混为一谈了。
这也是斯密的疑惑,直到边际效用学派兴起后,“边际效用决定价值”这一观点被提出,这一问题才有了解释,水固然有很大的使用价值,然而水的价值是由使用它的最后一单位的"边际效用"决定的,而边际效用有着递减的规律,所以水的价值自然就很低了。
水的效用大(但是普遍存在,容易取得),但是价格低。进而,以边际效用来说水的价格,就似乎恰当了。其实,边际效用,说的并不是效用的大小多少,其实说的是稀少。水,如果稀少了(且为人所需要,且难以取得),则所谓边际效用就大了,就贵了。
某人走在沙漠的边缘,很渴,这时候很需要水,水的边际效用对这人来说很大。但是水仍旧可能不贵,如果水的供应者很多。由此也可见,所谓边际效用,其实是说的稀少,是说供求关系,而不是效用的大小多少,而不是边际效用的大小多少。
供求是什么呢?供求是两方面的各自的生产,是各自的供应。稀少是什么呢?是难以取得,难以生产,难以供应。什么又是叫难以取得呢?劳动投入大啊。
当人泡在矿泉里,水的边际效用是很小的,但是,其实呢,这个时候,水是伸手可及的。就是句手之劳了。
当人在沙漠里,水的边际效用是很大的,但是,其实呢,只要长途跋涉,到达绿洲,就可以到矿泉里泡着而伸手可及水了。而长途跋涉呢,需要长的时间。
我觉着,还是劳动价值论更能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