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制度
总则依据《网络信息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司的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系统运行安全、网络运行安全以及客户信息、项目信息的保护,特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信息、安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是信息安全的最高决策机构。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重大事件,落实方针政策和制定总体策略等。职责主要包括:
(1)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信息安全的策略、法律和法规,批准公司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2)监督、督导公司整体信息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制订相关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以及信息、网络的应急管理的制度;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信息安全工作组、应急处理工作组,作为日常工作执行机构.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公司科技部门领导担任,各部门负责人自动成为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信息安全工作组
1,信息安全工作组由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信息安全工作组负责人提名报信息安全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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