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投标的一般
流程一、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
招投标是在国内外经济活动中常用的一种竞争性的交易方式。
1999
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第一部《招投标法》,确立了强制性招投标制度.
物业管理的招标,是指物业所有权人或其法定代表(发商基业主委员会),在为其物业选择管理者时,通过制订符合其管理服务要求和标准的招标文件向社会公开,由多家物业管理企业竞投,从中选择最佳对象,并与之订立
物业管理合同的过程。物业管理的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各项管理服务要求与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本企业的实力,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活动。物业管理招投标实质上是物业管理权的一种交易形式。
1994
年初,深圳莲花北村举行了物业管理权内部招投标,深圳万厦居业有限公司中标,对莲花北村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并以优质服务、规范管理和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赢得业主、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开创了我国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先河。
1996
年以来,深圳又率先尝试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公开招聘鹿丹村、桃源村和梅林一村等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推动了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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