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分析
风险之一:
员工多处取得工资薪金,多处扣除费用标准,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
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之二:
发放的过节费、免税旅游、高温补贴等人人有份的福利,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为工资薪金所得.
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
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旅游、福利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风险之三:
公司现金发放或报销的形式,向员工支付超标准的车辆补贴、通讯补贴,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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