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板防火须知
1、甲板上没有易燃的垃圾。
2、甲板上没有残留的油污。
3、甲板上管路和接头无泄露现象。
4、甲板上电器设备维修良好。
5、船梯口、大舱内悬挂或显示中英文
“禁止吸烟
”警示牌
。6、危险品均有特殊标签并进行正确的积载,按
“国际危规
”要求正确分隔,保持正常的湿度、温度和通风。
7、装载容易自燃的散装货前要切断货舱照明电源,并在配电盘上注明
“不准接货舱照明电源
”的警示,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被他人重新接通。
8、天亮及装货后,货舱内的货灯应当及时
收妥。9、对货物进行加固,避免货物的移动、摩檫或渗漏。
10、制定并张贴安全防火巡视路线图并落实巡视制度。
11、所有船员均应熟悉本船大型灭火系统的操作。
12、烟火探测器应能进行有效探测。
13、正确堆放油
漆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保持良好的通风
及有效防止发生自燃现象
。14、救生艇燃油要存放在正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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