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主义的界定与类型
大凡“主义”者,必是一种主张、理论学说或思想体系;也含有社会学家马克斯
韦伯所指的人对事物赋予一种
“主观意义
”的意思(即从主观意图、个人行动去探讨社会的理解,称为诠释社会学);或者将一种主张、思想学说强加诸社会所有事物,这就是一种极端主义。
所谓“安全主义
”,是一种关于安全的思想意识和理性,大体可以理解为:关于将人类对安全的追求视为所有社会行动或社会事务的第一因素的思想观念、学说主张。所谓
“安全第一,生产第二
”、“安全第一,经济第二
”等观念,就是这种安全主义理性的具体体现。这种思想主张有时候遍布整个社会,而且受到各种社会学说的影响和支撑,因而也可以分为几种对立而关联的思想形态。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对类型。
(1)主观安全主义
—客观安全主义。前者主要是从唯心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角度看待安全问题,即从主观感情、愿望、意志出发,从狭隘的个人经验或本本
出发,采取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去看待安全问题,难免脱离安全发展实际;相反,后者则从客观实际出发,本着安全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去看待安全问题,力图理论联系实际。
(2)相对安全主义
—绝对安全主义。前者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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