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演变
篇一: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演变
一、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历史
(一)夫妻财产制度的初现
清末修律以前的中国法律体系里是没有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夫妻间的财产主要由礼辅之以民间的家法族规加以规范和调整传统社会里夫妻双方结合的目的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婚姻成立之夫妻间名义上是平等的《白虎通·嫁娶》云:妻者齐也与夫齐体《礼记·丧服》曰:夫妻一体也实则妻以夫为天采用夫妻一体主义妻子的人格完全被丈夫的人格所吸收在法律上妻子既没有财产也没有行为能力因此传统社会夫妻关系的外在表现是夫为妻纲几乎完全由夫对妻所享有的权利与妻对夫应尽的义务所构成《仪礼·丧服子夏传》中说妇女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
嫁从夫夫死从子
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思想认为只有男子才有资格承继宗桃与传香烟女子仅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因此家产继承人仅限于男子女子没有资格分得家产在传统社会的夫妻财产关系体系中丈夫对妻子享有完全的财产权甚至妻子本身也是丈夫的财产《大清律例·户律·户役》规定: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其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该条例表明妻子无法单独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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