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现在,真正需要回答的问题最终显露出来了:
第一、现代企业制度何以未从中国历史自发创新?当科斯提出“企业为什么会在市场中存在”的质疑的时候,其客观的现实是市场和企业不仅存在,而且已经存在了若干个世纪。但是,建国以后我国的基本国情,则是市场发育的严重滞后,而且也几乎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企业,或者说,现实中存在的都是性质遭到不同程度异化了的企业。事实上,建国以来中国国有企业对其旧制度存量所作的边际修正,以及民营企业新制度增量从无到有的发展壮大,本质上是一个“企业再造”的过程。那么,在市场和企业都并非天然存在或事先给定的情况下,我们的问题首先是:企业何以可能?企业内涵的逻辑究竟是什么?联想到在中国历史上并非不存在古典式企业的事实,进一步,我们的问题是:现代企业制度何以未从中国历史自发创新?企业成立及其可持续演进需要哪些必要的制度前提?
第二、面对形形色色的企业制度模式,何取何舍?我们早已习惯了对发达国家的企业制度模式尤其公司治理模式评头论足,激扬文字。而且,在企业制度模式的绩效表现与研究、仿效之的热度之间,似乎也存在某种正相关的关系。但是,当我们发现从总体上看各种企业制度模式所体现出来的经济绩效难分优劣的时候,我们在众多的选择面前手足无措了;当我们发现各种企业制度模式既有历史上曾经的辉煌,也难以避免会暴露出各自固有弊端的时候[1],我们更强烈地感受到了因理论无知而导致的实践上的盲目和方向缺失感。这一点鲜明体现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在法律规定、结构设置和实际运作上的诸多不一致和矛盾上。[2]于是我们不禁发问:为什么会存在多种多样的企业制度模式?其异质性特征根源何处?在中国独特国情下是否也会创新出企业制度的中国模式或者“中国特色的企业制度”?
本质上,第一个问题是“企业何以可能”的问题,后一个问题则是“企业制度模式何以可能”的问题。显然,这样两个问题都涉及到企业制度与其制度环境之间的双向选择的动态均衡关系问题。如果说科斯仅仅从微观层面关注了企业生产的制度结构,那么我们则更关注宏观层面上国家如何通达繁荣彼岸的制度结构。这正是经济实践已经暴露出的和理论研究已经意识到却没有得到系统、深入回答的问题。
[1] 比如,英美模式既有20世纪60年代和90年代的辉煌,也有70年代的危机,特别是2001年以来接连不断涌现出的安然公司、世通公司、施乐公司的假帐丑闻更使人们对其产生了怀疑;日德模式在20世纪70年代后显现出其稳定性的优势,但日本80年代后经济泡沫的破灭给其蒙上了一层难以挥去的阴影;东南亚的家族模式也曾造就了“东南亚奇迹”,但20世纪末的金融危机同样暴露出许多严重的弊端和缺陷。
[2] 我国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远未成形,实际上还在英美模式和大陆模式之间、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国企原来的治理结构之间徘徊和选择。比如,在法律规定上是二元治理模式,在机构设置上是多元治理模式,在实际运作上却是带有极端化色彩的一元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