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有毒害物质所致伤害的处理
有意无意的服用和接触有毒物质所致损伤,如强酸、强碱的烧伤,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都足以伤害身体,危及生命。一旦发生,要快速
进行妥当
的处理:脱离伤害现场,清除毒物,尽量减轻伤害程度,挽救生命。因中毒的途径不同,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一、气体性毒物
立即脱离中毒现场,呼吸新鲜空气,使毒气不再继续吸入体内。
二、皮肤、粘膜沾染毒物
原则上可用大量清洁清水冲洗
,洗掉稀释毒物。但不能用热清水冲洗
,以免增加毒物的吸收。
强酸、强碱接触皮肤,用弱碱或弱酸中和,生石灰沾到皮肤或粘染时不能用水洗,以免起化学反应加重烧伤。
先用干布擦去颗粒或用有一定压力的清水冲掉残留颗粒。
不溶于水的毒物,如酚,可用植物油或
10%洒精冲洗。
三、服食有害毒物
原则上均应该先
予催吐、洗胃,然后导泻或灌肠,阻止或减轻毒物的吸收。
1、催吐:可用筷子、羽
毛、匙柄、甚至用手指刺激咽喉部,引起呕吐。适量肥皂水口服也可引起呕吐。催吐时防止呕吐物误入气管。服食腐蚀性毒物及抽搐尚未控制者不宜催吐。
2、洗胃:催吐后,不论其效果如何或不宜催吐者,都应当及时
充分的洗胃,以便稀释毒物,消除毒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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