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分级检查、隐患登记上报制度
7.1检查分级与检查职责
7.1.1
检查分级:一级:岗位;二级:班组(工段);三级:车间;四级:分公司(单位);五级:总公司。
7.1.2
检查职责
7.1.2.1
岗位检查职责:
岗位员工应按巡检制度要求检查本岗位所分管的设备、电器、压力容器、安全设施、特殊劳保用品器具、工具及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情况
。负责整改职责范围以内
的隐患,按要求做好安全记录和隐患登记上报工作。
7.1.2.2
班组(工段)检查职责:
检查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执行情况、员工按照相关规定
穿戴劳保用品和安全情况
记录情况,检查岗位员工对操作内容、工作场所检查过程当中
未能发现的隐患及习惯性违章行为,整理核查各岗位上报的安全事故隐患
,做好各类隐患的整改防范、登记上报工作。
7.1.2.3
车间检查职责:
检查班组(工段)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的执
行,发现违章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检查所属员工正确合理使用
防护用品,检查本车间辖区内班组(工段)上报隐患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及
时组织力量整改职责范围以内
的隐患,做好未消除隐患的防范和各类隐患的登记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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