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值班制度
一、交接班管理要求:
1、值班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值班方式值班和按照相关规定的交接班时间进行交接班工作,有事或生病必须提前请假,并由班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如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达,交班人应坚守岗位,待接班人员到达,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岗。
3、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交接两清,交班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须详细介绍当值进泥出渣、设备运转情况,接班人员应当认真听取。
4、在处理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过程当中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停止交接,并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处理完毕或结束,方可进行交接。
5、仔细检查值班记录的填写情况。
6、应当仔细检查设备实际运转方式是否和监控系统一致,核实设备运转方式有无变更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经过。
7、巡视和检查运转设备有无缺陷、异常情况。
8、检查各种记录、技术资料、安全用具、消防器材、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及环境卫生等项内容。
9、核实上级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
10、接班人员对以上各项内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交接双方在《值班日志》上签字确认后,交接方可结束。
二、值班管理要求:
l、值班人员对厂区运转设备、设施定时巡检并做记录。
2、每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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