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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零碳园区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载体,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和积极的参与,还涉及到政策指导、资源分配和多方协作等复杂因素。目前,一些园区在向零碳转型过程中遇到了诸如“政府热情高涨而企业态度冷淡”、“规划粗糙难以实施”、“责任模糊监管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有效的治理体系——权力与责任界限不清导致协作效率低下,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平衡限制了内在动力的发展。因此,构建一个“层次分明、权责清晰、协作高效”的多层级治理体系,成为推动零碳园区从理念到实践转变的关键。这一过程的核心在于通过制度设计来明确政府、园区、企业和社会等多方角色及其责任,形成从顶层决策到底层执行的全面参与治理闭环。

一、治理体系构建的核心逻辑:以“权责对等”为核心,实现“三个统一”

零碳园区的多层级治理体系旨在通过重新定义各方的责任和权利,克服传统治理模式中单一主体主导及责任包揽的问题,从而最大化治理效果。构建这一体系时,应坚持以下“三个统一”原则:

  • 责任与权利统一:确保每个参与者在履行减排义务的同时,也能享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市场收益,避免只有压力而无回报的情况。
  • 目标与路径统一:将总体零碳目标细分为各级各类主体的具体任务,形成从整体目标到细分目标再到执行指标的传递链,防止目标设定过于宽泛无法落实。
  • 监管与激励统一:既要设立严格的约束机制确保责任得到履行,又要制定灵活的激励措施激发参与者的积极性,实现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的有效结合。

基于上述原则,治理体系被划分为四个主要层级:“政府监管层—园区统筹层—主体执行层—协同联动层”,每个层级相互关联,共同构成完整的治理体系。

二、政府监管层:顶层设计与严格监管,奠定治理基础

作为零碳治理的最高设计者,政府监管层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制度框架,确定标准和规范,并实施监督考核,为园区的零碳转型提供稳定且具有强制性的政策支持,防止治理活动的随意性和短期行为。政府监管层通常采用“市级统筹、区级执行”的模式,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管网络。

在责任分配方面,市级政府侧重于宏观指导,包括:
1) 制定详细的零碳园区发展规划,根据不同类型的园区设定具体的零碳目标、时间表和关键指标,避免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2) 建立统一的碳排放计算、监测和评估标准,规范园区碳数据的收集、提交和验证流程,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推出差异化的政策措施,对于在零碳转型中表现突出的园区给予财政补贴和土地优惠政策,而对于未能达到标准的园区,则实行能源消耗上限和环境影响评估等惩罚措施。

区级政府则专注于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本区域内园区的零碳规划,解决园区与周围地区之间的能源协调和碳流动问题,同时承担日常监管工作,定期检查并公开园区的碳目标完成情况。此外,政府监管层还需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整合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环境保护和能源等部门的职能,避免多头管理和各自为战的现象。

三、园区统筹层:资源整合与责任分配,构建治理核心

园区管理机构(如园区管委会或开发运营公司)作为零碳治理的中间环节,负责将宏观政策转化为实际操作,协调园区内的资源分配,明确各市场主体的减排责任和合作机制。与政府的外部监督相比,园区统筹层更注重内部协作,是确保治理体系高效运行的核心。

具体来说,园区统筹层的工作重点包括:
1) 规划细化与任务分解:根据政府设定的总体目标,结合园区的产业特点,制定个性化的零碳实施计划,将碳排放总量、清洁能源比例等指标分配给园区内的各个企业和公共设施,明确各自的减排基准和年度目标。
2) 公共资源统筹与平台搭建:负责建设和运营园区级别的公共减排设施,如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共享储能系统和碳监测平台等,同时利用数字平台资源,为企业提供碳数据监测、减排策略优化等服务,减少企业的转型成本。
3) 权责协调与利益平衡:建立园区内主体间的利益连接机制,例如通过碳配额交易、绿色电力购买等方式,使减排效果显著的企业获得经济收益,让超过排放限额的企业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调解企业间关于能源互助和碳资产转移的争议,保障治理过程的公正性。

四、主体执行层:多元化参与与责任落实,激发治理活力

企业、能源服务提供商和社会组织等作为零碳转型的实际执行者,构成了治理体系的基础单元,它们的角色定义和责任落实直接影响到零碳目标能否最终实现。这一层级的核心在于打破“企业被动接受监管”的旧模式,建立“谁减排谁受益”的市场激励机制,促使各主体从“被迫减排”转向“主动减排”。不同主体的责任需要精确划分:

对于工业企业、商业建筑等主要排放源,其首要任务是实施“碳账户”管理,按照园区的要求进行碳排放核算和报告,制定自身的减排计划(如提高能效、使用清洁能源),同时也享有使用园区公共减排设施、参与碳交易和申请政策补贴的权利。

对于能源服务商、碳咨询机构等“专业服务主体”,其职责在于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例如碳足迹追踪、节能技术改造)和管理服务(例如碳排放核算代理)。这些主体不仅需要对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还可以通过市场化服务获取收益。

对于园区内的员工、社区居民等“社会参与主体”,他们的职责是实践低碳生活方式(例如绿色出行、节约用电),同时享有知情权(例如了解园区的零碳进展)和建议权(例如参与园区减碳方案的讨论)。园区可以通过实施“低碳积分”等措施来激励这些个体积极参与。

此外,执行层的主体需要建立“自我监督+相互监督”的机制,企业应定期公开自身的减排成果,园区内部则应设立行业自律组织,营造出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

五、协同联动层:机制保障与生态构建,织密治理“联动网”

为了确保多层次治理体系的有效运作,跨层级、跨主体的协同联动机制至关重要。这一层级不是独立的治理实体,而是通过制度的设计来消除不同层级和主体之间的障碍,促进“信息共享、资源互补、责任共担”。其核心作用在于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协同失灵”问题,确保整个体系能够形成闭环。

协同联动的核心在于构建三大机制:

  • 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园区的数字化平台,构建政府、园区、企业三个层次的数据共享渠道。政府向园区传递政策标准,园区向企业发布任务指标,企业向园区和政府报告减排数据,实现“一次性数据收集、多方面重复使用”,防止数据孤岛现象。
  • 利益协调机制:针对涉及多个主体的减碳项目(如园区内企业合作投资建设储能设施),由园区管理层主导制定收益分配计划,明确规定投资比例、成本分担及收益分配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平衡。
  • 纠纷解决与信用约束机制:成立由政府、园区、企业和专家代表组成的纠纷调解小组,迅速处理零碳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权利义务争议。同时,将企业的减排效果纳入信用评价系统,与企业的贷款融资、投标资格相联系,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罚”的约束框架。此外,可邀请第三方机构(如第三方碳核查机构、行业协会)作为独立力量参与监督和评估,增强治理的可信度。

六、治理体系落地的关键支撑:法治、技术与人才的协同保障

一个权责分明的多层次治理体系并非空想,而是依赖于法治、技术和人才这三大支柱来实现。在法治方面,应当加速制定专门针对零碳园区的法律法规或管理办法,明确各参与方的法律义务与权利,将“权责清单”转变为“法律条款”,减少治理的随意性;在技术方面,文中提到的数字化平台是重要的支撑工具,需进一步加强其在数据监控、责任追踪、效果评估等方面的功能,为权责界定提供技术支持;在人才方面,应建立“政府-园区-高校”协作培养机制,培养具备低碳技术和治理规则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为治理体系的运行提供智力支持。

零碳园区的建设实质上是一次治理模式的革新——从“技术导向”转向“治理与技术并行驱动”。通过明确政府、园区、企业等各方面的“责任区”与“权利范围”,解决了传统治理中“责任不清、协同效率低下”的问题,使零碳目标从“宏观倡导”转变为“具体行动”。随着治理体系的不断优化,零碳园区将不再是少数园区的“试验田”,而将成为推动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标准模式”,为我国“双碳”目标的达成提供坚实的物理基础和治理经验。展望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各层级的协同联动,使治理体系真正成为零碳园区建设的“制度保障”与“活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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