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省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贯标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1. 申请企业应为在陕西省内依法设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明确的数据权属证明文件,且此前未被纳入过试点名单。
2. 企业需具备良好的财务与运营状况,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3. 在数据管理方面已有一定基础,管理体系较为规范,具备较强的数据治理能力和实施条件。
4. 对构建系统化的数据管理能力体系有实际需求,并自愿参与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评估与贯标工作。
二、陕西省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贯标试点企业推荐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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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本着自愿原则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的推荐工作。
2.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评审,经必要程序公示后,如无异议,正式发布入选的DCMM贯标试点企业名单。
三、陕西省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贯标试点企业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DCMM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并按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后报送至所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 申报企业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可行性承担主体责任;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推荐意见。
3.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汇总后将《DCMM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以及各推荐企业的《DCMM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