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的宪法爱护综述
本文:刘雪雪工作单位:东南高校法学院
一、生命权的概念界定
在协商整个问题之前,我们不禁要问,宪法疼惜的对象,即生命是什么?生命权又是什么?简要的说,生命就是人之所以为人并进而成为法律主体的根本和前提。而生命权已经许屡次被说成“首要的权利〞“,最重要的权利“〞全部其他权利的根本和基石〞。?中国人权百科全书?给生命权下的定义是“:个人保有作为一个自然人的各种生理、心理特征的存在和连续的权利。〞纵观世界范围,宪法学界对生命权主要有以下几种定义:〔1〕生命权是人们对自己的生命平安所享有的权利,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也不得威逼他人的生命平安。生命权是一种维持生命存在的权利,即活着的权利。〔2〕生命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生命权其实是指人生活中的各种权利,包括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权利的各个方面,狭义的生命
那么专指法律保障下任何人的生命不被无理剥夺的权利,西方某些学者称之为不被杀害或不受被害威逼的权利。〞〔3〕人的生命权是一种自他出世的那时起,就自然享有并应得到持续的法律疼惜的权利;国家疼惜公民的生命权是指公民只可因不行抗拒的自然缘由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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