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一级检查由当班保安员组织实施
1、每位保安每天对本公司进行1次
火情安全的检查。消除本身能够消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快速进行处理
、报告,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条检查的基本内容
1、易燃易爆
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是否按照安全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以及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章程规定
。3、对烟头、遗留火种的处理是否安全和妥善。
4、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章程规定
,库房内灯泡规定
60瓦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转
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转
,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
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私自拉接电线等情况。
6、使用多种易燃易爆
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是否达标。
7、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照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使用明火操作时是否达到
“七不、四要、一清
”的要求。
8、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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